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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落魄王孙起南阳(上)
  冠礼

 新朝地皇三年元,依然是在繁杂冗长的祭祀典礼中度过,很难想象我这样性格的现代人能够在落后的两千年前整整生活了四年。

 这四年,我由原先咋咋呼呼的子硬给打磨成了别人眼中温柔贤淑的好女子,这得归功于识这个大恶魔,在他的高政策下,柳姬时不时的过来开解我一番,讲一些为人者的道理。

 “在想什么?”邓禹坐在我对面,从酒尊里缓缓舀酒。

 我乐呵呵的端起面前盛酒的耳杯,轻轻啜了一口,酒是去年秋酿的黍酒,上口香醇,带着股淡淡的清香。

 我斜着眼瞟对面的小帅哥,不过三四年的光景,他出落得越发像棵水葱似的…啊,不对,更正,是水仙花才对。

 “我在想啊,你从家里偷偷拿酒菜来供我吃喝,总是有什么事情要求着我,不会给我吃白食的。”

 邓禹轻轻一笑:“我有那么市侩么?”

 “不是市侩,是你肚里的小九九太多,七拐八绕的…”我伸出一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啧啧有声。

 “变聪明了呀!果然年岁不是白长的,麦饭不是白吃的。”

 我横了他一眼,上他的当被他当猴耍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再笨的人被耍得多了,也会有自觉的好不好?

 我伸了个懒,将两条腿伸直,在他面前我从一开始的装腔作势,到后来的原形毕。如今我会在任何人面前都稍稍装出一副柔顺的样子,唯独对这个可恶的邓禹,我是恨不能施展回旋踢,一脚把他踹飞出房间。

 任何伪装在他面前最后都会被摧毁,他就是有那个本事让我抓狂。

 按理说这个小子的大脑实在有问题,长了一张媲美绣花枕头的脸孔,脑子里装的却不是符合常理的稻草。为什么我就不能赢他一次呢?难道除了暴力制服以外,我就真的拿他一点辙也没有了么?

 我盯着他横看竖看,不得其解,不知不觉中把一尊黍酒干掉了一大半。轻轻拍了拍微微发烫的脸,我闷声道:“有话快说!有快放!拉屎记得上茅房!”

 他仍是规规矩矩的跪坐在对面的软垫上,慢悠悠的替我斟酒,眼睑低垂,很专著的干着手里的活。

 “今年…我二十了。”

 “哦。”我点点头“那恭喜你。”

 汉代的男子二十及冠,算是成人。

 “过几天我行冠礼,你来观礼好不好?”他抬起来,诚诚恳恳的问。

 “好啊。”我口答应,用手撕下一片干牛进嘴里大嚼“只要你让我大哥同意放我出门,我没什么不乐意的。”

 他笑了起来,眼角眉梢带出一种难言的喜气:“少吃点吧,”他把我面前的一盘卤汁油拖到自己跟前,揶揄的损我“你难道不知打年初起蝗虫成灾,南郡今年怕是要颗粒无收了。”

 我伸长右手摁住那盘卤汁油,恶狠狠的瞪他:“颗粒无收跟这只有关吗?”

 “当然有关系!”他咧嘴笑着,左手抓住我的手腕,右手用筷子撕下块悠闲的放进嘴里“南郡颗粒无收,会有很多人挨饿,你少吃些,可以省下很多嚼用。”

 我右臂挣了挣,却没能挣脱他的束缚,一怒之下左手啪地一拍桌案,抄起一副竹筷奋力对准他的手背扎下。

 他早有防备,连忙缩手,我手中的筷子落下时方向稍稍偏离,一口气贯串整只身:“小气的人,你家穷得连只也吃不起了吗?”我冲他呲牙,用筷子叉起身,张嘴便啃“那你还妄想什么娶生子?我看你连冠礼也索免了吧,免得承认自己年纪大了没人要…”

 对面簌簌轻响,邓禹突然腾身站起,直接跨过案几,欺身而至。

 我擎着身,一时忘了接下来的要说的话,呆呆的抬头仰望他。这小子打算做什么?一脸严肃的表情,太长时间没挨揍了,皮不成?

 “脸都是油…”他单膝点地,跪在我身前,用丝帕轻轻替我擦拭嘴角。

 柔滑的丝料滑过我的面颊时,我脸上忽然微微发烫。

 这姿势啊,实在太暧昧,我尴尬的仰后,试图不着痕迹的避开这种亲昵:“没事,吃东西难免的…”

 “还真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他突然噗哧笑了起来“丽华,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有个大人样子?”

 我恼羞成怒,屈膝抬腿,准备一脚蹬了他。他灵巧的起身,避开我的攻击,翩然回座。

 “臭小子!你才是个臭未干的小鬼呢!”我忿忿的指着他。

 我啊,明明二十七岁了,为什么非得给这种小鬼说成是小孩子?

 “要不是跑这鬼地方来,保不准我今年都可以升博士了…”我磨着牙齿恨恨的嘀咕。

 “什么?博士?”邓禹好笑的望着我。

 猛地吓了一大跳,我以为我讲得很小声,没想到他耳朵贼尖,这样居然也能听得到。

 “博、博…博士啊…”我拼命想着该如何解释这个新名词给他听,没想到他忽然朗声大笑:“你想做博士么?女博士?《易经》、《尚书》、《诗经》、《礼仪》、《秋》,此五经博士,敢问你是精通哪一类?”

 “什么?”我眨巴眼睛,没听明白。

 “朝中中大夫许子威老先生,乃《尚书》博士,我瞧你这房里也摆了卷《尚书》,可否听你讲讲其中大义?”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琥珀的眼珠子像猫咪般绽放着狡狯的光芒,他起身整装,对着我作势一揖“容在下洗耳恭听新朝第一女博士之教诲。”

 我窘得脸通红:“你个臭小子!会五经很了不起吗?上过太学就很了不起吗?”

 “是很了不起呀!”他脸不红,气不的回答“汉武帝始建太学,设五经博士,其时每位博士名下仅学生十人,昭帝时太学学生增至百人,宣帝时增至两百人,元帝时千人,成帝时三千人,直至新朝始建国,扩建校舍,也仅万人…”

 我琢磨着他的话,感觉这上太学比起考研统考来不遑多让,门槛还真紧。邓禹算是太学里头的尖子生了吧,这种学生应该很受老师喜欢才对。

 心里稍许起了钦佩之意,可嘴上却依然不肯服输:“稀罕什么!”

 我放下油,从席子上爬了起来。邓禹太学生的身份让我想起了我的大学生涯,我的考研梦…一时情绪低落,意兴阑珊。

 “别走!”经过邓禹身侧时,他倏然攥住我的手。

 “我吃了,要去躺一会儿,邓大博士请回吧!”他用力往回一拽,我被他拉进怀里,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黍酒香气“你小子――”

 “丽华,嫁给我好不好?”他的下颌抵着我的发顶,低沉动听的嗓音带着一种蛊惑的力量。

 我有些头晕,手掌撑着他的口,推开他:“我大概喝多了…呵呵。”

 “也许。”

 “呵呵。”我傻笑,佯作糊涂的挥挥手,不去看他的脸色“你开玩笑是吧?哈哈,我才不上你当呢,你又想捉弄我…”

 “是么?”他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喜怒。

 一颗心怦怦直跳,我确定自己没喝醉,那点酒量我还是有的,只是…我现在只能装糊涂。

 嫁人!结婚!在古代?

 我实在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说我还在逃避着生存于这个时代应该面对的一些事实。其实早在我及笄之后,识就已经开始替我物夫婿人选,这件事我并非完全不知情,但是…只要识不跟我最后摊牌,我宁愿很鸵鸟的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没这个心理准备。即使以后注定要在这个时空生活一辈子,即使当真回不到原先的轨道上去,我也没这个心理准备,要接受命运的安排,要在这里结婚生子!

 这样的将来,要和某个人一辈子生生死死的绕在一起,对我来说,实在太虚幻、太恐怖!

 我低着头保持沉默,紧张得手心都在出汗,邓禹这几年对我一直很好,我不是没感觉得到,他今天假如没把话讲绝,把我到绝路上,我是不想和他闹僵的。毕竟,和他之间撇开男女之情,他算是个不错的朋友。

 “也许…喝醉的那个人是我。”他嗫嚅着说了一句,伸手过来我的发顶,朗的笑道“真是越来越聪明了,这样都不能捉弄到你!”

 我随即附和的跟着他笑,只有自己才知道这样的笑容有多尴尬和无奈。

 男子的冠礼又叫成人礼,规矩众多,仪式也极其讲究。

 先是由筮人占卜出良辰吉,然后提前三天通知所有宾客前去观礼。我不清楚邓禹是如何说服识的,总之,当昨傍晚,识突然跑来告诉我说要带我去观礼时,害我吃惊不小。

 大清早便被拖出了门,我原以为是去邓禹家,没想到牛车打了个转,结果却是往邓婵家的方向驰去。

 最后的目的地,不是邓婵家,也不是邓禹家,而是邓氏宗庙。

 去的时候天色尚早,可是宗庙内却已是挤了人。我在人堆里瞧见了邓婵的大哥邓晨,俨然一副主人神气,邓禹的父亲就站在他身边,反倒要比他更像个客人。

 识领我至角落的一张席上坐好,然后一脸严肃的沉着脸跪坐在我身边。宗庙内宾客虽多,可是却没有一丝杂声,鸦雀无声的只听见细微的呼吸声。

 片刻后,身着采衣的邓禹披着一头长发走了出来,我顿时吃了一惊。散发的邓禹乍看之下美如女子,他本就长得帅气,现在这副模样更是把寻常姿的女子统统给比了下去。

 我忍不住斜眼去看身侧的识,有着一双桃花眼的他,不知道当年行冠礼之时,披发于肩的模样又是何等样的千娇百媚,风情万种…

 难怪汉代男风盛行“断袖”这个词不正是汉哀帝的首创吗?原来实在是帅哥太多作的孽!

 等我好不容易回神的时候,邓禹的头发已由赞者打理通顺,用帛扎好。三位有司分别端着一张木案站在堂阶的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案中分别摆放着着缁布冠、皮弁、爵弁。

 邓父在阶下净手,然后回来站在西阶,取了缁布冠走到邓禹跟前:“令月吉,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元为首,元服指的就是头上戴的冠。

 邓父说完祝福语后,将缁布冠郑重戴到儿子头上,一旁的赞者立即上前替邓禹系好冠缨。

 邓禹跪坐于席上,由双手叠,手藏于袖,举手加额,恭恭敬敬弯鞠躬,起身时手仍是齐眉。作完揖礼后,跟着便是下跪。

 我从没见过邓禹如此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做一件事,记忆中闪过的镜头,全都是他嬉皮笑脸的模样。

 他的双手一直齐眉而举,袖子遮住了他的脸,直到拜完起身站立,行完一整套拜礼后双手才放下。那一刻,一脸正容的邓禹仿佛一下子从一个男孩变成了男人。

 我心中一阵悸动,邓禹现在的样子让我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而后邓禹的弟弟邓宽陪着他一同起身入房,等到再回来时身上的采衣已换成一套玄服,他依礼向所有来宾作揖。

 缁布冠后又是皮弁,邓父依礼祝福:“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

 邓禹再拜,而后回房换服。

 如此第三次再加爵弁。

 “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

 等邓禹第三次换服出来向来宾作揖后,他忽然把头转了过来,目光直剌剌的向我。我脸上蓦地一烫,他抿着,若有所思的笑了。

 三冠礼后便是醴冠礼,筵席上邓禹依礼向父亲和来宾敬酒,忙得跟陀螺一样,我想跟他讲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丽华。”一直不吭声的识突然打破沉闷。

 “嗯?”我有点发呆的看着邓禹忙碌的身影,总觉得今天的他给我的感觉大不相同,可是我又说不出是什么。

 “今之后,邓禹便可告宗庙娶生子了。”

 “咳!”我一口酒呛进了气管里,忙取了丝帕使劲捂住嘴,腔震动,闷咳。

 识斜起凤眼,眼中竟有了丝调侃的笑意,但稍纵即逝:“你没有什么话要对哥哥说么?”

 我自然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忙摇头:“没有,咳…大哥多虑了。”

 一声哄堂大笑将我俩之间的尴尬气氛打破。

 “好!好!”邓父大笑“就取‘仲华’为字。”

 我还没反应过来,识忽然腾身站了起来,取了耳杯径直走到邓禹跟前:“如此,恭喜仲华君。”

 “不敢当。”邓禹慌忙还礼。

 我有些发愣,取了案上盛酒水的耳杯,一仰头便把酒灌下。

 冠者,娶告庙。

 邓禹他,难道真不再是我眼中的小鬼了么?

 那天我喝得有点迷糊糊,临走时邓禹拉着跟我说了些什么话,我随口答应着,却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想回去倒头大睡。

 然而第二天早起去给识行礼,当识突然告诉我邓禹已经外出远游时,我犹如当头被人打了一闷,脑筋顿时有些转变过弯来。

 “什么?”

 “他离开新野,四处游历,大概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调整…”

 “游历?他想去哪?不是说现在匪寇四起,造反的人越来越多…世道那么,他出去干什么?”

 “你现在这是着的什么急呢?”识似笑非笑“昨天也没见你这般上心的。”

 我蹙起眉,不解的向他投去一瞥。

 他淡淡的低下头继续看书案上的竹简:“嗯,我把你的意思转达给他了…”

 “啊?”我失声惊呼。“怎么了?”他扬起眼睑瞥了我一眼。

 我忙稳住神:“不,没什么。”

 “其实你不必担心仲华会吃亏,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男儿志在四方,世方能出英雄嘛!仲华毕竟年轻,放他出去历练历练,对他有益无害。”

 世…英雄!

 我一凛,看着角冷冽的笑意,心情大。在我印象中,王莽称帝后没多久就会被推翻,新朝在历史上也不过就是惊鸿一瞥的瞬息,从大的历史导向看,接替西汉的乃是东汉,汉家的天下注定是刘家人的天下。

 “英雄…”我喃喃自语,痴痴的陷入沉思。

 “丽华!”识从书案后站起身来,随手取了一卷书册,在我眼前晃了晃“仲华有仲华的修行,你呢,是否也该开始你的修行了?”

 偶遇

 邓禹离开新野后,四年里只顾吃喝玩乐,从不关心时政的我,开始在识的引导下,密切的关注起这个动的时代来。

 “这些是门客们撰写的,这些是大哥写的,这些是我写的…”兴每隔一段时间便奉命将厚重的书简送到我房里。

 我随意点头,接过书简继续埋头研读。

 “什么时候对这个感兴趣了?”兴没有要马上离开的意思,反而站在我身后探着头讥诮的说“姐姐可真是越来越让人刮目了。”

 “砰”地声,我重重的把竹简砸在案几上,舒了口气:“你要么坐下回答我的问题,要么就请给我出去!”兴这些年对我十分冷漠,让我感觉不出这个弟弟的可爱。

 身后沉静半晌,而后哧的声,兴蔑然一笑:“好,我倒要听听你会问出什么高深的问题来。”他在我身侧盘膝坐下,一副嘲的表情。

 我懒得理会他什么心态,想了想,出一卷竹简道:“今年蝗虫成灾,你怎么看?”

 兴挑了挑眉,没有吭声,似乎在审度着要如何接口。

 我点点头,继续问:“收成不好,百姓们吃不,后果是什么不用我举例吧?这些书卷里可写得再明白不过――黄河决堤,灾荒连年,天凤四年有了新市王氏兄弟造反,天凤五年又有了狼玡樊崇聚合百余人在莒县揭竿而起,你说今年南郡会有什么?”

 其实这些年天灾人祸下造成的农民起义多如牛,天凤四年在新市动之前还有琅海曲吕母、临淮瓜田仪等揭竿…之所以我会独独挑了新市王氏以及琅?e樊崇来说事,是因为我从只字片言的描述中已经捕捉到了很新奇的东西。

 新市人王匡、王凤,四年前荆州久旱饥荒,长江以北,南以南的百姓为了求生,不得不进入草泽之中挖掘荸荠充饥,为了争夺荸荠,众人拉帮结派、殴斗时常发生。王氏兄弟两个适时跳出来为饥民调解是非,于是这批饥民成为了最早的起义力量。以后人数越来越多,他们这才转移至南郡绿林山――在世人眼中,他们被称为绿林贼,在饥民眼中,他们被称为绿林军,而我在眼中,不管他们叫什么,他们这场浩浩的行动,中学历史课本上有个名词定义,叫做“绿林起义”!

 “啪!”声,兴突然一掌拍在案面上,我纹丝不动,目光冷静的盯着他那只手。

 “女子当安守本分,不该过问这些!”

 我缓缓仰起头来:“柔弱无用不是弟弟一向瞧不起的么?”

 他冷冷的与我对视,我毫不避让的直颜面对,冰山般冷峻的表情在僵持了三分钟后,终于开始一点点瓦解。

 他嘴角动了下,竟而忍俊不的笑了起来。随着他不再带丝毫轻视鄙夷之心的笑声,我渐渐释怀,也不再与他争锋相对。

 “想不想了解樊崇的赤眉军最近的动向?”

 “新国皇帝不会坐等他们势大的吧?”我以问作答。

 如果说绿林军还只是固守在绿林山,守株待兔,不成大气候的占山为王,那么眼下士气正宏的赤眉军才是令王莽头疼的大问题。

 我托腮冥想,课本上学到的历史知识毕竟是敷衍的应试教育,那所谓的大纪年,在记载了西汉末年有场所谓的“绿林、赤眉起义”后,便直接跳入东汉开国“光武中兴”

 好笼统的概念不是么?光武帝…是姓刘的吧?刘家的人…会是谁呢?刘縯?刘仲?还是刘秀?

 哪会有那么巧的事呵!全国有多少姓刘的我不清楚,不过仅是南郡,比那三兄弟更接近王室血统的刘氏族人,已是多如牛蝇。

 忍不住嘘叹一声,第一次感觉自己仿佛融入了这个时代,更比他人多了种先知的优越感。然而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没比兴强出多少,要不然也就不用那么辛苦的在这里恶补时政。

 “真不敢相信眼前之人,会是那个整天除了哭泣,便一无是处的姐姐。”兴感慨的说“是邓仲华改变了姐姐么?人说邓仲华才智过人,大哥对他更是赞不绝口。我以前还不太服气,如今看来,真乃神人也。”

 我笑了下,不置可否。随他怎么想,他如果认为是邓禹改变了我,那样更好,省得我再编一大堆前因后果的来圆谎。

 邓禹…不知道他现在到哪里了。居然当真就这么毫无眷恋的跑了,害得我寂寞无聊时不免有些想他。

 地皇三年四月,王莽命令太师王匡、将军廉丹率领十万大军东讨赤眉,官军先在东平郡的无盐县击溃小股赤眉军,而后大肆屠杀,斩首者多达一万余人。而后太师引兵深入,在无盐县的成昌与赤眉军主力锋。

 “新朝的太师叫王匡,绿林军的首领也叫王匡…”我碎碎念的埋头低“难道没别的名字可以起了吗,撞衫得那么厉害!”

 “丽华,快来看看这料子,你觉得怎样?”邓婵有三四个月大的身孕了,此刻虽还未怎么显怀,可身上的衣裳还是得重新裁制才行了。

 她眼尖的挑中一匹墨绿色的帛布,抖开,绚丽的花纹在邓婵的双臂间栩栩生辉,她的眼光果然不错。

 我刚想点头称赞,那铺子老板抱歉的讪笑说:“不好意思啊,这位夫人,这匹布已经有客人定下了。”

 邓婵失望的“啊”了声,颇有些不舍的抚摸着那匹帛,不忍放手:“能不能…”

 “连定金都已经收下了,说好太阳下山前来取货的。对不住了,夫人你再看看别的…”

 邓婵无奈的搁下,我明白她是真心喜欢这料子,不忍见她失望。都说孕妇需要开心和笑容,不能老是愁眉苦脸的,否则对胎教不好。

 我从身上解下两只绣包,估摸着合起来也有三四百铢钱,我把绣包递给卖家,说道:“烦劳帮我定一匹跟这一模一样的,十天后送到城东的…”

 “算了,丽华。”邓婵拉住我的胳膊“我不要了。”

 “我明天就回去了,难道不兴我走之前送表姐一件礼物么?”见她仍是推辞,我假装不悦道“既然如此,那我今晚也不住你家了,我直接坐车回新野去!”

 “你这丫头!”邓婵拗不过我,不由搂着我笑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主见了!”

 我俩了钱,一脚才要离开圜匮,就见面低头撞进来一人,冒冒失失的险些和邓婵撞了个正着。邓婵心有余悸的拍着口,我很不的当即反手一把揪住那人的领子,将他拖了回来。

 “嗳――”他惊呼,因为走得匆忙,险些被我拉得仰面摔跤。

 “撞了人不知要道歉么?”我很不客气的双手叉,摆出一副蛮横姿态。这个时代和两千年后没区别的是,欺软怕硬是永恒的真理。

 那是个长得还算斯文的青年,年纪看上去也不小了,应该已到而立之年,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莽撞鬼。

 他一张脸憋得通红,我以为接下来的情况,这男人大概会死要面子的和我争执几句,可没想他回身后立马躬身作揖:“对不住!对不住!是在下鲁莽了,请夫人见谅。”

 嘿,还算是个讲理的明白人!我赞许的点点头,正要说些什么,邓婵已拽了我的胳膊,小声道:“算了,我没伤着什么。”

 我本也没想把事情闹大,既然对方都肯诚心诚意道歉了,自然不会再得理不饶人。正要再说几句漂亮话,然后走人时,就听身后有个戏谑的声音嚷道:“哟,哟,我说哪家女子如此刁蛮无礼呢,原来是你丽华!”

 愕然回头,我不由呆住了,高冠抹额,紫衣长袍,眼前的男子随意的靠门站着,笑容里带着股桀骜不驯的傲骨之气,颀长身姿,颇有玉树临风之态。

 邓婵瞧得两眼发直,也难怪,帅哥无论到哪里,总是很吸引眼球的。

 我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收紧,指骨咯咯作响:“刘縯?!”

 他下颚微扬,摆出一副挑衅的神情:“正是,姑娘的记还不错。”

 “没你记好。”这三年多,刘縯基本上没什么大的变化,倒是我身高见长,已经不可和当年臭未干的小丫头相比。他居然能够在宛城偶然相遇一眼就认出我来,可见其眼力不赖。

 “伯升君!”邓婵忽然敛衽行礼。

 我这才想起,刘家和邓家是姻亲,邓婵与刘縯自该相识。

 “邓姑娘有礼了。”刘縯一扫轻率之态,突然认认真真的和邓婵对起话来。我睨眼旁观,不时撇嘴。刘縯随手招呼在店铺中正和店主交谈着的青年“刘嘉!过来见见邓姑娘和姑娘!”

 邓婵惊讶道:“你们认得?”

 “这是刘嘉,字孝孙,乃我族弟,自幼父母双亡,寄住我家,先父待他视同亲子。”

 说话间,刘嘉已捧着一匹帛布走了出来,脸窘迫。重新见礼时,我低低的唤了声:“孝孙君。”竟把他整得脸通红,手足无措得险些把帛布掉地上。

 我见他手里捧着的正是邓婵方才看中的那匹,不由好奇的问了句:“买给尊夫人的么?”

 刘嘉大窘:“不…不是。这是文叔…哦,是我堂弟文叔买的,我只是…只是替他来拿而已。

 真没见过那么容易害羞的男人。我内心窃笑不已,转念想到他刚才话里的意思,不由口道:“刘文叔也来了宛城么?”

 正在和邓婵叙话的刘縯突然侧头,表情古怪的瞥了我一眼,没吱声。

 刘嘉腼腆的回答:“原来姑娘也认得文叔。他自然在宛城,这回我和堂兄就是陪他一起来的…”

 他还想再说下去,刘縯突然靠了过来,对我说:“姬妹妹打算什么时候回新野?”

 他这一声“姬妹妹”喊得十分顺口,我却感觉手臂上的皮疙瘩在那一刻全都竖立起来,忙伸手暗暗

 “丽华明天回新野。”邓婵在边上替我回答。

 刘縯拍手道:“那可巧了,恰好明天我们也要回新野,不如一起走吧!”

 “回新野?”我狐疑的乜视,从他的笑容里感的嗅出一丝阴谋的味道“你们去新野做什么?”

 “刚才伯升君跟我说,他们这段日子会住我大哥家里,我大嫂很是挂念兄弟。”邓婵微笑着解释“这样也好,丽华你明天和伯升君他们一块上路吧,有他们在路上照应着,我也比较放心。”说完,趁旁人不注意,还冲我眨了眨眼,会心一笑。

 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敢情他们是又把和我刘秀扯一块去了,怪不得一个比一个古怪。

 掐架

 再次见到刘秀的时候,他比我预想中要沉稳了许多,举手投足间仍不减当年温柔气质。上车之前,我便好奇的不时偷觑,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十分耐看。

 那双眼睛虽然不算大,可因为时常笑眯眯的弯着,叫人看不清他眼底到底深藏了什么,反而给人以一种神秘的亲切感。鼻梁很,这好像是他们刘家兄弟的特色,没得挑。嘴偏薄,不过却很感。

 刘秀是那种乍一看就觉得很秀气的男生,如果搁到现代去,应该会很受,长了一张就跟偶像剧明星似的脸孔。

 “丽华…丽华…”

 胳膊上猛地剧痛,我低头一看,邓婵的两青葱玉指掐着我的皮儿,粉的纤细指甲长长的在我眼前晃动。

 “妈呀!疼啊…”我憋着气嚷“表姐啊,你掐的可是我的啊,你以为是烧饼哪!”

 邓婵笑了笑,避开刘氏兄弟等人的视线,一面把包袱递给我一面大声说:“这是才买的烧饼,你带着路上吃!”

 “我更喜欢吃麻饼。”我低声嘟囔。

 汉人酷爱吃饼,这里把蒸成的馒头和包子称为蒸饼,烧成的称为烧饼或者炉饼,油炸的叫油饼,带芝麻的叫麻饼。还有一种叫汤饼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把饼子蘸汤吃,后来才知道其实指的是水煮面片以及面疙瘩。

 “你也稍许收敛些的好。”邓婵趁着把包袱递给我的同时,低声音“别太过失礼了。”

 “表姐,你不觉得你的做法才叫失礼么?”

 原本我有自家的车载我回去,可不知道邓婵搞了什么鬼,一大早,车夫跑来告诉我说车轴居然坏了,修好的话需要花上一天。于是邓婵厚颜无的将我拜托给了刘氏兄弟,说让我和他们挤一块坐车回新野。

 真是要翻白眼,就刘家那辆半新不旧的车子,又窄又仄,坐上三个人就已经挤得转不开身了,哪里还能进四个人去?

 “没关系,我坐前面驾车好了!”刘秀持起马鞭,气定神闲的微笑“姑娘的车夫就不用跟着回去了,等这里马车修好,再直接把车架回新野。至于姑娘,便要委屈些了,只怕路上会颠着姑娘。”

 我忙说谢谢,客套的寒暄中却异样的听出刘秀对我隐约的排斥,不能说很抵触,可他给我的感觉,我就是个陌生人,好像从来就没认识过我一样。

 我是外人吗?是,对他而言,我是外人!但我是陌生人吗?

 丽华这个名字,早在被我取代之前,就被新野百姓八卦的和他串联在一起,我不信丽华对于他而言,就只是个“姑娘”而已。更何况…那分别之时,他还送过我一茎谷穗。

 挨着车壁坐到最里侧,因为空间实在小,我只能跪坐,还不敢让自己左右胡乱摇摆。一开始觉着还行,慢慢的到后来就开始感觉酥麻从脚背开始一点点的爬升至小腿,甚至延伸至大腿。

 我实在撑不下去了,刘秀的驾车技术果然有欠表扬,左颠右晃得我闷恶心,偏又不敢有丝毫的失礼之举。

 刘縯和刘嘉就坐在我左右方寸之地,紧挨着。刘嘉还好,规规矩矩的跪坐着,目不斜视,从启程便把头垂得很低,我只能偶尔看见他一侧通红的耳廓。

 令我坐立难安的是刘縯,这家伙看起来漫不经心似的,我却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每隔三分钟便会打我身上转上一圈。

 我咬着,默默忍受着两条腿最终完全失去知觉。

 “姑娘,口渴么?”刘嘉忽然小声的开口,打破了车厢内沉闷。

 我松了口气,点头:“谢谢。”略略抬起上身,伸手去接木碗,可没想这时马车猛地一颠,我端着茶碗哗地一晃,饶是我机警,可碗里的水却已无可挽回的尽数泼到刘縯脸上。

 滴滴答答的水珠顺着他高的鼻梁滑至下颌,然后顺着他优美的脖颈一路滑入他的衣襟。

 我干咽了口唾沫,头皮猛地发紧。

 刘縯脸皮紧绷,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手里的那只碗,吓得我一个哆嗦,险些把茶碗扔出去。刘嘉慌忙取出干净的帛巾替他擦拭,他挥手挡开,停顿了下,从刘嘉手里夺过帛巾,自行擦拭。

 “对…对不住。”我嘴上说着抱歉的话,可看到他一张夹生脸孔,心里竟然生出一种强烈的暴笑。

 “刘秀――”哗啦一下,刘縯猝然劈手挥开车帘,冲车外吼道“你能不能给我好好驾车!”

 隔了好一会儿,才听外头呼呼风声飘来一个细微的声音:“诺。”

 汉人礼仪,一旦冠礼取字,无论长辈还是平辈,都需称呼其字以表尊敬亲切,刘縯此刻的状态大概已是濒临火山发,否则如何会这般连名带姓的喊自己的弟弟?!

 我忙尴尬的说:“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

 “不!不!该怪我才是,是我…”刘嘉抢着认错。

 “你俩有完没完?”刘縯突然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紧接着我眼前一花,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扔到我脚边。我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块帛巾。

 刘縯使了个眼色给我,我没看明白,疑惑的问:“干什么?”

 刘縯撇嘴,扔出三个字:“替我擦!”

 我刚把帛巾捡了起来,听到这话,不由愣住了:“什么?”我很不的拉下脸。

 刘縯指了指还在滴水的头发:“道歉也不能弥补过失,得用实际行动来表达歉意!”

 “是么?”我的指尖一颤,握着帛巾的手攥紧成拳“好…我替你擦!”

 刘嘉无措的看着我俩,刘縯得意的一笑,在他笑容还没完全收敛之前,我抓起帛巾直接丢到他脸上。

 “丽华――”

 “刘縯――”

 他扬起手来,作出一副要打人的样子,我心里一慌,急忙抢过刘嘉手中盛水的漆尊,对准他哗地泼过去!

 刘縯怒吼一声,弹身而起,我扔掉漆器后也想站起来,可没想到力不从心,腿早麻得失去知觉了。眼看那庞大的阴影已如泰山顶般盖了下来,我尖叫一声,不顾三七二十一的伸手胡乱揪打。

 刘縯头顶的发髻被我一把死死抓住,当即气得哇哇大叫:“野蛮的女子!疯子…”

 我被他掀翻,忍着脚麻背痛,硬是咬牙揪着他的头发不松手:“你个自大狂!变态…”

 刘縯怒吼一声,用力一挣,我手上一轻,竟是将他的发冠也给拽了下来。他的发髻松了,眼睛瞪得血红,好似会吃人似的,我缩在角落里瞧着有些发怵。

 “真是要疯了!啊――”他大叫一声,张牙舞爪的扑过来掐我脖子,我“啊”地尖叫,忍痛抬起稍有知觉的右腿,用力朝着他的膝盖踹了过去。

 腿软无力,没能踹翻他,却没想把他给绊了一跤。扑通一声,他失去重心的身子笨重的摔了下来,手肘下意识的一撑,却是重重的到了我的肚子上。

 “噢――”我惨叫着蜷缩起身子,痛得拼命挥拳打他的头。

 下一秒,原以为自己肯定难逃一顿暴打,不死也得重伤,却没想身上一轻,刘縯被人拉开,然后有双臂弯抄起我,将我抱了起来。

 “大哥…”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清扬“多大的人,你怎么还跟个女子较起真来了?”

 “她是女子吗?啊…她算是女子吗?”刘縯气呼呼的气,刘嘉面色苍白,使出吃的力气从身后抱住了他“活了那么多年,你见过这样的女子吗?咱家里有这样的女子吗?伯姬要是敢这样,我一巴掌扇死她,真是丢人…”

 “好了,大哥,这是姬,不是伯姬!”刘秀的声音温柔如水“她二人之间本来就没可比。”

 刘秀将我抱出车厢,刘縯不依不饶的追在身后直嚷:“我告诉你刘文叔,这样的女人你要是敢娶回家,我和你割袍断义!”

 我一听就上火,这算什么话。

 “全天下姓刘的死绝了,我也不嫁他!”

 “全天下男人死绝了,也没人敢娶你!”

 我的肺都快被气炸了,要不是下半身麻得又又痛,我早跳下地来痛扁他这猪头了。

 刘秀迅速抱我转移,小跑着带我拐进路边的一个小树林,身后远远的还不时传来刘縯嚣张的怒吼声。

 林后不到百米便听到淙淙水声,一条溪水从林中穿过,水质清澈见底,水底偶见有小鱼快游弋。

 我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和刘縯发生的不愉快渐渐抛却脑后,两千年前的大自然比起污染严重的二十一世纪,简直有天上人间之别。

 我深深了口气,闻着淡淡的花香,有些陶醉的眯起了眼。

 恍惚间有冰冷的指尖在我额前轻轻滑过,我回过神来,睁眼一看,却正对上一双如水般清澈的眼睛。在那一刻,呼吸不由自主的为之一窒,刘秀的眸瞳,原来竟是如此美丽,仿若那条小溪一般…

 “大哥冲动起来就会失了分寸,还请你多包涵些。”他的眼睛又重新弯了起来,出温柔朦胧的微笑。

 我不有些失望,真的很想再看仔细一点他的眼睛,那么清澈明亮的眸,眼底到底还深藏了什么样的秘密。像他现在这样微笑着,虽然看着亲切,却反而令我有种拒人千里的陌生感。

 我轻轻从他怀里挣扎下地,忍着脚底的刺麻感蹒跚走到溪水边,波光粼粼的水面,朦胧倒映出一张惨淡狼狈的脸孔。

 发丝凌乱,堪比鸟窝。我“呀”地声低呼,跪下身去凑进水面。水中倒影愈发清晰起来,我引以为傲的脸蛋此刻显得微微虚肿,额角有一道鲜明的划痕,估计是互掐的时候被刘縯的指甲刮到的。颈上有一片淤青,大约钱币大小,底下衣襟领口松动半敞,沟若隐若现…

 我抓住衣襟迅速归拢,一颗心怦怦跳,回眸偷觑,却见刘秀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折了一枝细柳,低头专心的在编织柳条。

 我舒了口气,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自己的仪容,想到方才的失态恐怕已无可避免的落入他眼中,脸上不由一烫,浑身不自在起来。

 “那个…”我,局促的走到他跟前。其实我没想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可就不知道怎么了,和刘縯在一起就跟彗星撞地球一样,不撞得天崩地裂,头破血就不正常似的。

 额头上忽然一凉,他站了起来,将点缀着鲜花的柳环戴在我头上。微风细细的吹过我的脸颊,他的神情传递着无法描述的温柔:“这个送你,编的不是很好,可是你戴着很好看。”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耳火辣辣的烧了起来,一时手足无措,面对着他的温柔,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我妹妹伯姬每回不开心的时候,只要这样编个花环儿送她,她便会很快高兴起来。”他笑的望着我,我抬头看着他却发起呆来。

 原来…在他眼里这只是个很寻常的哄小女孩开心的手段而已。

 “在想什么?”他随口问我。

 “哦。”我回过神,掩饰着自己的尴尬“没…只是觉得刚才和你大哥闹成那样…有些过了,大家毕竟是亲戚…”

 的确算是亲戚,可亲戚之间把话说得那么决绝的,估计以后也该划清界线,老死不相往来才对。

 “哧!”他突然笑了起来“不觉得你和大哥都很孩子气么?只怕最后连你们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

 “什么?”我听不明白。

 “你说,全天下姓刘的死绝了,你也不嫁我!换句话说也就是只要姓刘的没死绝,你便嫁我…”

 “啊?”我目瞪口呆,可以这样理解的吗?

 “还有我大哥说的就更叫人听不懂了,什么叫‘全天下男人死绝了,也没人敢娶你!’?如果全天下的男人都死了,自然也就没人可以娶你了,不是么?”

 我眨巴眼,等想明白后,差点笑出声来。这个笨蛋刘縯,大概想说的是就算全天下女人都死绝了,也没人敢娶我吧。

 两个人在气头上互掐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到彼此的用词失误,没想到他却连这些都留意到了。

 刘秀,他可真是个心细如发的男人!

 “所以…”他认认真真的说“刚才的事请不要放在心上,我大哥虽然鲁莽,但是心地不坏,而且他平时并不是会对女子动的人。”

 “难道是说我不像女人吗?你也这么认为?”

 刘秀微微一怔,继而笑得有些尴尬道:“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在心里加了一句,突然口感觉郁闷起来。

 “走吧!还得继续赶路呢。”我伸手将头上的花环摘下,面无表情的递还给他“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这种东西的。你说的很对,我与令妹是完全不同的,没有可比。”

 闲聊

 这之后和刘縯,甚至刘秀都再没说过一句话。

 刘縯半道替换下刘秀去前头赶车,刘秀回到车中后没多久便靠在车壁上开始闭上眼打盹,也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假寐,总之这一路直至回到邓家,他都没再睁开过眼睛。

 我也留在了邓家,原因无他,只为了我这张惨遭“破相”脸。

 邓晨的子刘元在看到我的样子时,着实吓了一大跳。邓晨在问及受伤原由时,我随口扯谎道:“许是载的人太多了,难为了文叔君一路小心谨慎驾车,却还是翻了车…”

 我刻意把声音放柔了,装出一副娇怯的模样,余光瞥见刘元捶着刘秀的肩膀,责备的说:“你向来稳重,这次怎么这般不小心,幸好姬没什么闪失,否则…”

 “是因为伯升君…”我细声细气的了一句,瞥眼见刘縯慌神失措的表情,心里不由乐了,面上却仍是摆出一副感激的样子,说道“多亏他及时拉住我,不然…但是因此连累得伯升君也受了伤,伤得还那么重,我…我真是过意不去。”

 斜眼瞥见脸划痕,半侧颧骨高耸、破皮红肿的刘縯出那种刹那瞠目结舌的表情,我在心中偷偷一笑,这次我可算是爱心大放送,好心替他隐瞒真相,让他躲过一劫,他要是还有点人,就该识趣的对我的以德报怨感激涕零才对。

 即便如此,邓家的人还是紧张得半死,因为不敢让我顶着这样一张“吓人”脸孔回家,在刘元的坚持下,我在门庑住了下来――其实别说他们不敢,我更不敢。要是被识发现我又打架,我铁定会再次惨遭足。

 邓晨当即派人上路拦截住那辆本该自行驶回家的马车,然后将车夫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邓府。

 这些细碎的琐事都用不着我心,我只管美美的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后在房间里练了半小时的青蛙跳,不想却被隔壁接二连三的响起阵阵清脆的欢笑声打断了节奏。

 很好奇的换了衣裙出了房间,才走到隔壁房间门口,就听里面有个气的童音喊道:“三舅舅!三舅舅!这个也给卉儿,这个也给卉儿…”

 “你方才已经得了一个,这一个该是舅舅编给我的。”

 “我是妹妹,娘说姐姐应该多让着我些!”童音转高,变成威胁的口吻“你要不给我,我就去告诉娘!”

 我探头张望,门未曾关得严实,室内布置简单,一目了然。刘秀盘膝坐在榻上,身侧偎依着三个女孩儿,最大的不过七八岁,最小的才是个刚刚会坐爬的婴儿,正叉开着两条小胖腿坐在那里着口水憨笑,小脸蛋肥嘟嘟的十分可爱。

 我最喜欢小孩子了,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儿,忍不住脚下移动,又靠近了些。

 刚才讲话的卉儿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了一身大红衣裳,小圆脸,额前梳着一排密密的刘海,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嘴角不的嘟着。那眼神儿我瞧着有点儿眼,细细一琢磨方才醒悟,原来跟那该死的刘縯一模一样。

 都说外甥多似舅,这话果然不假。邓晨、刘元这对夫所生养的三个女儿,老大邓瑾模样秀气斯文,长得颇有几分刘秀的味道,反观老二邓卉,长得倒是最最俊俏漂亮,只是眉宇间带着一股横劲,跟个小霸王似的,十成十的刘縯式坏胚。

 “卉儿,这个给姐姐。”刘秀温和的将一只草编的蝴蝶放在邓瑾手里,小女孩登时喜出望外。

 邓卉的小嘴噘得更高了,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蚱蜢,劈手将姐姐手里的蝴蝶夺了过来:“这个漂亮,卉儿要这个!”用力把蚱蜢扔到邓瑾怀里“这个给姐姐!”

 邓瑾捡起那只蚱蜢,又再看了眼妹妹手里的蝴蝶,小脸上犹豫的出一丝委屈。真是个老实的孩子,活该被妹妹吃得死死的。

 “瑾儿!”刘秀摸着邓瑾的发顶,温和的说“舅舅另外再编一只蝴蝶给你吧。”

 “不许!”邓卉大叫“最漂亮的蝴蝶只能有一只,三舅舅再编别的给姐姐好了,卉儿的蝴蝶是最最漂亮的!”

 刘秀道:“那如果舅舅编的别的东西比这只蝴蝶还要漂亮,你要怎么办呢?是不是又不想要蝴蝶了?”

 邓卉原本兴高采烈的,听了这话不愣住了,还当真显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来。

 贪得无厌的小孩子啊!我咂吧着嘴摇了摇头,刚想回去,身后突然冒出个声音:“姑娘!”突如其来的一声喊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回头,刘嘉正一脸腼腆的看着我,手里端着餐点,我一看居然是碗汤面。早起时已快赶上大中午,所以我连早饭也没吃,就等中午开饭呢,这时瞧见这碗香的面条,肚子不争气的咕咕直叫,饥饿感说来就来,挡都挡不住。

 “姑娘还没吃东西吧?这汤饼…”

 “谢谢!”不等他讲完,我已飞快接过他手里的面碗,就近找了处栏杆坐了上去。汉代的汤面自然不可能像现代的加碱面那样有嚼劲,况且这碗还是粟米面。

 我随口咽着,从我坐的这个位置透过门,恰好能清晰的看清刘秀房内的情景,这会儿他正被两个外甥女不开身,邓卉甚至为了抢夺新编好的小玩意都快爬到他头上去了。

 即便是这样,他居然半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情绪出来,脸上始终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微笑――真是个非常奇怪的人呢。

 “在看文叔么?”

 我呛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原来刘嘉还在我身边未曾离开。

 “文叔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我嚼着面含糊的应了声:“唔,这看得出来。”

 “姑娘的眼光不错,文叔绝对会是位好夫君…”

 “咳咳!”这一次我是真的被呛着了,汤面呛进了气管里,咳得我上气不接下气。

 刘嘉吓坏了,手足无措的望着我:“姑娘,对不起,是我冒昧了!”

 “嘎吱――”门扉轻轻拉开,一身儒雅闲适装扮的刘秀依门而立,诧异的问:“怎么了?”

 我拍着口,及时阻止刘嘉胡说八道,抢先道:“没…没什么,咳咳…”“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邓瑾站在刘秀身后,抬头笑的望着我,眼睛里带着一种羡慕之。这样直言不讳的赞美,让我不有些飘飘然起来。

 “才不呢!”不想半道杀出个小魔女来,煞风景的嘴“这个姐姐吃相好难看!娘一直教导我们,吃饭要讲究礼仪,坐要有坐姿,这样才显得端庄秀丽…”

 我脸上顿时如火般烧了起来,都没敢抬头去看一下刘秀是何表情,忙收起面碗随手用手背抹了抹嘴,讪笑:“那个…失陪!”

 随而不惯拘束的我,原来在小孩子的眼中,也是完全没有女人味的。

 住在邓家的第三天,刘秀便再次去了宛城,事后我才从刘嘉口中得知,原来刘秀频繁往来于宛城和新野两地,是将新野的粮食谷物贩卖到宛城。今年南郡遭遇罕见蝗灾,各家各户都只靠着存粮过活,市面上粮食奇缺,供不应求。

 刘秀瞅准这个机会,四处收粮,然后集中起来贩卖到南都会之所宛城,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

 “文叔打小就稳重,人很聪明,不仅读书好,还点子多。”刘嘉感慨道“当年我随文叔、仲华他们一同去长安求学,虽说有南乡绅保举,可真到了长安却发现想进太学大门还是可望而不可及。我是个无用之人,当时还曾劝他二人放弃返回南,可没曾想他二人居然投书国师公刘歆,而后凭借着国师的威望,顺利进入太学,拜得中大夫许子威为师。那时在太学,我除了学《尚书》外,还读《秋》,然而文叔却是一门心思只专《尚书》,问及他时,他称学识贵不在多,专为上,学以致用即可。他这般聪明之人尚且如此,我却是贪心不足,资质鲁钝,只想着一味贪多…”

 这些关于在太学念书的事情,邓禹没少在我耳边吹嘘,只是从另一人嘴里,用另一种视觉角度来表述,却又是另一番意趣。

 “那个,你和邓…仲华很呢,这家伙…嗯哼,我是说仲华君他读书是不是很厉害?”居然不得不用敬语来称呼邓禹那个家伙,我差点掉一身的皮疙瘩。

 这臭小子,常常吹嘘自己如何厉害,还时常取笑我,我今天倒要从刘嘉嘴里多挖些真相出来,回头看我怎么向他扔臭鸡蛋。

 “仲华他啊…”刘嘉拖长了音,微微皱起了眉头,仰头望天“叫我如何评价呢,三人中我因资质有限是学得最差的一个,文叔自始至终都是勤勤恳恳的在太学认真念书,心无旁骛。然而仲华他…却更像是去玩的,投壶、格里、六博、蹴鞠、弈棋、书画,这些太学生们课余所玩乐的东西,文叔碰都不碰,可邓禹却是无一不!”

 这小子分明便是一活的纨绔子弟样板儿!搞半天他在太学就学会了这些?

 “该不会还包括怎么玩女人吧?”我没好气的撇嘴。

 刘嘉俊脸一红,竟然老实巴的回答:“仲华虽是我们中年纪最小的,却极受那些伶女喜爱。”

 我“啪”地声一掌拍在自己额头,果然误打误撞,全部猜中了。

 “《易经》、《秋》、《诗经》、《尚书》、《礼仪》此五经,他却在嬉戏玩乐间便将其学得融会贯通,!邓仲华…真乃旷世奇才!”

 不敢置信的张大了嘴,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刘嘉的话匣子一经打开,竟是越说越顺,抛开起初的拘束后我发现他其实也是个很健谈的人,只是不擅与生人打交道罢了。

 “那个时候仲华不用担心学里的花用,我和文叔二人生活却是经常捉襟见肘,为了多挣些钱,文叔想法子和同室一个叫韩子的人一块出资买了头驴,然后赁于他人做脚力,还和一个叫朱祜的同窗一起经营药材。我记得当时药材生意不好做,文叔便想了个好法子,把一些口味较苦的药材和蜂混在一起出售,这样病人服用时口感会好很多,所以后来药材卖得还算不错…整整三年,我俩在长安生活窘迫如斯,全赖文叔擅于经营,仲华不时接济,添为盘资,方得完成学业。”

 “刘…刘伯升难道从不过问你们在长安的生活么?他难道不寄钱…”

 刘嘉涩然一笑:“刘家虽有少许薄田,然伯升素来不喜稼穑,文叔在家时一家子的收入全是仰仗他和他二哥一起耕秋收。文叔走后,他二哥一人之力要养活全家已属不易,幸而刘元为人不错,虽已出嫁,却仍不忘时常拿些钱送去刘家接济一二。”

 我目瞪口呆,无论是在现代的二十三年还是穿越后在这里的四年,我过的基本上都算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在现代爸妈供我吃穿念书,不计报酬;这里识掌家,同样每月例钱不薄,上次去蔡,我见刘家有房有田,以为家境不过比、邓略差而已,没曾想竟会困窘如斯。

 “刘伯升…”我按捺不住激动,愤然拍案道“身为长子的刘縯,他不思养家,整又是在胡搞什么?”

 刘嘉道:“他喜好结四方侠士,家中蓄养了无数门客…”

 “什么?他不挣钱,还花钱养人?”天知道养那些门客需要多少资金,看看识就知道了,若非家家大业大,否则早败光了。我就看不出那些养着那些闲人跟养宠物有什么区别,一样都是浪费钱财、浪费粮食。

 刘嘉比了比噤声的手势,低声音道:“你可别嚷嚷呀,我和你实说了吧,这回我们之所以会住到邓府来,实是为了避祸。”

 “避祸?”

 “伯升对朋友甚重义气,为人慷慨,旁人有求于他,他必倾囊相助…”

 我默默在心里加上三个字的评语――败家子!

 “这次收留的那批门客里有人因抢劫之罪遭官府通缉,虽说我们事先并不知情,但只恐官府追究起来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几个才决定到新野来躲上一阵子再回去。”

 我恍然大悟,把前因后果一对应,思路顿时清晰起来。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刘縯不仅仅是败家子,还是个害人

 连累得一家子都不得安宁!

 “姑娘…”刘嘉停顿了下,突然加重语气,我见他表情凝重,眼底闪动着异样的光芒,不由暗暗心惊“我今天之所以对你讲了这么多,不为别的…前我无意中听刘元说起,你对文叔情深意重,只是文叔子内向,刘家家境无法和家相比,仅凭这点,即便是他当真对你有那份心意,也绝不会表半点。所以,姑娘,蒙你不弃,望你能坚持下去,刘家虽然家资微薄,可是家中上及婶娘,下至伯姬妹妹,都是心地纯善之人…”

 我慌了神,狼狈得真想当场找个地钻进去了。看来丽华喜欢刘秀的误会一不除,我今生今世再难有机会翻身。

 “请你――不要胡说!”我从席上弹跳而起,大声叱责“此事关乎我女儿家的名声,我且在此慎重的说一句,也好请公子你做个见证――我姬对刘秀,绝无半点儿女情意!莫再听信谣言,毁我清誉!”

 我故意把话说得义愤填膺,气鼓鼓的仿佛受了极大的刺。刘嘉吓坏了,慌忙从席上爬了起来,躬身对我作揖:“姑娘息怒,是嘉莽撞!”

 见他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我不生出一丝愧疚,然而为把戏做足了,又不得不加强我“恼羞成怒”程度。他对着我连连下拜,我一甩袖,装出一副气得发抖的模样从房间里跑了出去。

 才奔到门口,忽觉门外有道人影倏地闪了开去,我心生异样,来不及穿鞋,猛地拉开门跳了出去。

 “是他?”虽然那影子只在走廊尽头一闪而没,我却从身形背影上一眼认了出来。

 怎么会是他呢…他是什么时候站在门外的?

 他又都听了多少?  M.AguX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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